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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7, 2007
130次之男
看到王兴在海内发问:这是真的吗?太可怕了吧?“当年Walt Disney拍的小鹿斑比,手冢治虫在东京连看了130次。如果每天看5场地话,就看了26天。他去研究小鹿斑比里每个桥段,每个动作,每个细节。”
于是想给他找个证据,结果搜出的是自己以前写的一篇东西。关于手冢130次的故事,是我从台湾的漫画站看来的,忘了是AIplus还是JT写的,我上次看他们的东西,至少是3、4年前了,所以,想找回来的确有点不容易。。。
BTW,我在网络上还真是遗了不少猪啊。。
“一亿人的手冢治虫”
如果历史往往因其传奇性而被记住,那日本的动漫产业的历史可以从这一刻开始——
1951年5月,迪斯尼的动画片《小鹿班比》在东京一家叫做“昂座”的影院上映,预计每天7场,共放映80场。放映第一天,这里来了一个古怪的观众,在售票处,孤独的他买了7张票,在影院里找到一个位子,一坐就是一整天……第二天,他又出现在影院门口,又是一下子买了7张票。这个戴着厚大眼镜的22多岁的年轻人,就这样整整在昂座坐了2周,看全了80场《小鹿班比》。他像做研究一样分析每一个镜头:这一段为何引人发笑,另一段又是如何感动观众的,中间又是如何过渡的……后来,电影第二轮放映之时,他又整整看了50场。
这个“130次之男”就是手冢治虫。他本名手冢治,专业从医,并在33岁时拿下了医学博士。我常常对学医而有业余爱好的人保持120分的敬重,因为就我所知,99.9%的学医的人需要一天到晚沉浸在专业钻研之中,所以如果一个人能把医学学个像模像样还心有余力,一定是个精力和智力都过人的怪胎,比如鲁迅,比如罗大佑,比如手冢治虫……
手冢的爱好是什么呢?据说有三。
其一是从小喜欢琢磨虫子。他不像一般小孩儿一样逮只蜻蜓揪掉翅膀就完了,而是跟法布尔一样不停的捕捉、观察。他究竟琢磨出什么来了,不得而知,不过终其一生倒也未跟昆虫脱了干系:当他决定开始画画时,笔名就在本名后面加个虫字;他后来开创的动画工作室也以虫名之;他有一不朽名作,以虫喻人,名为《人间昆虫记》;另有一传说,是他上大学的时候绘制昆虫图谱,试了多种颜料都不能模仿瓢虫身上的红色,于是把手指戳破,以血为颜料。。。
其二就是电影。他小时候曾得到一8MM电影放映机,用其狂看各种电影,其中包括迪斯尼动画和中国的《铁扇公主》,深受震撼,并影响了其终身选择(扯个闲话,这样的故事在Ingmar Bergman的童年也曾经发生过,似乎还有不少电影大导演小时候都是这么玩物丧志的,所以如果有哪位家长希望日后孩子走上邪门歪道,那千万不要送他钢琴,送台DVD机就够了)。据说后来他保持每年看300部电影,将电影分镜头的手法运用到漫画中,并会偶尔在漫画里出现主人公看见天色黯淡,吐出一句“这儿怎么那么像黑泽明的电影?”这样的无厘头。
其三是发呆。手冢是见到任何东西都会发呆,想能不能用它编段故事的人,所以故事编的多,也好。不过对于一个医生而言,老对着病人的独自发呆,委实是件很危险的事。。。
18岁起,手冢开始绘制漫画。他19岁那年画了部名叫《新宝岛》的作品,狂卖40万本,俨然今天的周杰伦。
当时对于漫画的定义,除去单幅和四格,就是像中国的小人书一样的概念,图片配旁白,画与画之间的关系靠文字联系。但手冢不满于此,已经讲过,他不断把电影语言引入漫画,所以各种效果不胜枚举。让我纳闷的是,为什么中国那么多小人书大师,没有人做同样的工作?
手冢治虫一生绘画总共400卷漫画,有15万页之多,是历史上成果最丰的漫画家。最忙碌时,他曾同时执笔13部作品(通常日本漫画家以一周时间画 20页漫画连载),每天睡眠不足4小时,也曾连续3天3夜连续绘画。手冢涉猎题材广泛,科幻、历史、体育、情感……最近听说,有人看到了他画的H作品,不知可信不可信。还有一个可信的事:死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给我铅笔”。
在中国,手冢最著名的作品莫过于《铁臂阿童木》,大家如果有机会再找这漫画来看,会发现它是一部讲述未来社会科技伦理的作品。手冢的绝大多数漫画都是这样:有趣的故事隐藏着大量的思考。《森林大帝》这样的幼儿作品后来被改成了《狮王》,故事是怎么回事的就不用多说了。《三目童子》是个有第三只眼的小孩儿冒险的故事,但他冒险的经历远复杂于今天的劳拉姐姐,这套漫画国内没有出全,据Yolfilm说是把世界上所有遗迹中的未解之迷串联在一起全部揭开,而且逻辑严谨。《怪医黑Jack》是以一个性格怪异的医生为主角,里面描绘了他无数次治病救人的奇异经历,其间怪人无数,有点庄子《南华经》的意思。《人间昆虫记》是一个女子不断以他人为阶梯爬上上流社会的故事,听起来有点俗?可惜我也没看过,不过看过的人没有说它不好的。《佛陀》是释迦牟尼的传记,算的上深刻。
不过,要说手冢最好的作品,还是《火鸟》。这套连载10年,耗死数本漫画杂志的作品,号称“天上天下古往今来第一漫画”,至今没人敢造次的。
《火鸟》是由10个故事组成,有的长,有的短,各成一篇,连在一起就成史诗。上来先颠覆日本《古事记》的记载,将天照大神的传说变为野蛮部落间的冲突,一个少年为了追求长生而去捕猎传说中的火鸟。。。后一个故事是29世纪人类最后一战,全世界就剩下一个人,他在火鸟的引导下见证了地球的轮回,新生命的诞生,叫做亚当、夏娃的鼻涕虫建立的世界的兴衰,人类的出现,在日本,野蛮部落间的冲突,一个少年为了追求长生而去捕猎传说中的火鸟。。。因为细节过于复杂,实在是讲不清楚,只能概括说,这漫画中有的部分讲轮回,有的部分讲生死,有的部分讲外星人,有的部分讲机器人的身份界定,有的部分讲克隆人,有的部分讲时间往复。。。这绝对是一部超越了漫画娱乐范畴的作品,国内可以买到,好奇的同学不妨自己找来一看(恩,顺便做个广告,口口同学的单位附近就有卖,想买的就找他吧,呵呵)
除在漫画方面的成就,他还算的上日本动画业的始祖。1961年他设立“虫动画工作室”时,日本的动画制作根本无法与迪斯尼相比,一部长篇需要3年左右的制作期。手冢治虫破除了迪斯尼动画体系中口型与说话保持一致的原则,尝试使用眨眼三桢,动口三桢的模式,大大降低了成本,且将30分钟动画的制作周期保证在一周之内。而且,他把动画片的未来赌注于电视媒体之上。这两个创举为日本动画业日后的发展独辟蹊径。他的第一部作品,就是《铁臂阿童木》,该动画曾取得48%的收视率。
最后再讲个故事,是1956年,日本许多家长对漫画充斥儿童读物市场大为不满,认为这影响学生成绩,发生了“漫画驱逐运动”,甚至有小学焚烧漫画事件。就此,手冢治虫发表了激烈的回应:“小孩子阅读能力低下并不是漫画风潮的错……现在的儿童文学作品,以温吞的手法来描写一些日常生活的事,对小孩子而言,这些千篇一律的东西已经感到厌烦了,不是吗?……另外还有一点,我认为现在儿童文学并没有所谓梦想这样的东西……现在的小孩,正是缺乏伸展悠然的幻想,无限广阔的梦想,我就是为了这个理由,才不断地画着漫画。”
今天如果有漫画家敢于这么呐喊几嗓,并努力画出手冢那样的作品,简直可以被膜拜了。。。
November 26, 2007
关于Pixar的通信
今天收到一个陌生朋友的来信,让我说说Pixar,恰好前两天跟安库菜场兄聊了两句Pixar,借题发挥了一下。
LB,你好
关于Pixar,我只能说自己是他们的fans。其实也没仔细研究过,关于他们的故事,在《乔布斯的二次复出》一书中有比较详细的介绍,另外,最近新出的to beyond and infinity,是关于Pixar故事的专著,如果你有条件,也不妨找来看看。
我觉得,如果说Pixar最伟大的东西是什么,我想并不是它的技术,而是它讲故事的能力。Pixar非常认真的讲故事,从Toy Story到Ratatouille。
其实,Pixar的故事并非永远讨人喜欢,比如我个人,就对Finding Nemo,Ratatouille和Monster Inc感觉一般,但我对Toy Story I & II, Cars和Bugs' life喜欢得不得了。而我有一些其他的朋友,对Finding Nemo,Ratatouille和Monster Inc爱的要死。
我觉得,这是一种个性使然。就是说,Pixar一直在努力讲一流的故事,并且,它是有精准定位的。
比如,Toy Story,其实是讲关于身份认同的故事。Buzz Lightyear一直以为自己是大英雄,但后来发现自己不过是几百个玩具之一。而Woody一直觉得自己是主角,所以他会感受失落。Cars里的主角,是个少年得志就忘乎所以,被生活教育的人。。。。这些东西,会让我有很强的体认感。
而Finding Nemo和Monster Inc,显然是让家长看得非常感同身受的,因为那就是他们对子女的感情。
所以,Pixar从来不是给所有人讲故事,换句话说,它不是为了讨好大市场,而去做一个讨所有人喜欢的电影。
但Disney呢?似乎在Lion King之后,它一直希望复制一种模式,去讨好所有人。近几年它票房最好的动画是Lilo and Stitch,是唯一一部故事很真诚的电影,也是唯一不讨好大众的电影。
所以,我觉得John Lasseter去年什么时候接受采访时说的很对。Pixar并入Disney之前,Disney已经把2D动画取消了,但Lasseter回来后,反而恢复了2D动画。原因很简单,重点不是形式,重点是故事,你是不是在讲一个真诚的,好看的故事?
这让我想起,当年Walt Disney拍的小鹿斑比,手冢治虫在东京连看了130次。如果每天看5场地话,就看了26天。他去研究小鹿斑比里每个桥段,每个动作,每个细节。
当大家执迷于究竟是3D还是2D,还有人能做出这么细腻的作品吗?
November 18, 2007
跟人无关,也跟物无关,跟到位有关
作为一个不用豆瓣的人,看见麦田洋洋洒洒说了一大段,不免手痒。当然了,我也不懂SNS,所以没有高深的探讨——比如web 2.0和人、物的关系——这是方军和麦田的地盘:-)。
我觉得所有的产品改进,应该只有一个目的,完全不应该有第二个目的。而这一个目的就是,让你的用户获得更大的价值。
从这个角度上,当豆瓣改版,而外围的人在讨论所谓的社区化、工具化,我都觉得是个误导。我就想知道,豆瓣怎么能让一个普通用户用的更爽?
我从来不用豆瓣,因为不知道用来做什么。。。列书单吗?列出来出来炫耀,对我个人的价值很小。当然,豆瓣的用户可以跟我说,它能根据你既有的名单给你推荐未来的阅读选择。。。但坦率说,像我这样一直有阅读经验,一直有购书经验的人,我非常诚实的认为,我不太需要别人来告诉我该读什么了。另一个功能似乎是与别人讨论,但就我在豆瓣上不多的浏览经验,我觉得多数书评的价值太小了,底下的回帖大多也就是顶和沙发。
所以这两年来,我一直希望能在豆瓣上找到一个功能,让我用它。毕竟,作为一个大量消费书籍的人,我其实应该成为这个网站的核心用户。但我没有一个理由。
说实话,有点着急。因为我眼瞅着豆瓣做别的,比如九点,比如类似twitter的产品,就是不在阅读方面走的更深。当然了,这个事情很有点杞人忧天,但我的确很难相信,一个已经有100万用户的读书网站,它上面最热门的书,比如《货币战争》,只有1100多个人读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1250人。。。这个比例实在低的让我觉得,传说中的100万用户是个很浮云的数字。如果我生活中1000个人才有一个人读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打死我也不相信这会是本畅销书。在我有限的浏览经验中,似乎《达芬奇密码》的读者量是23000人,这也有点让我吃惊——我认为在中国读过《达芬奇密码》的人,如果有10万人的话,他们在理论上都应是豆瓣的用户。
我完全同意社区是“人”就某一个主体(“物”)缔结的关系。但这接近真理,所以没有太多可以探讨。我想知道的是,作为一个关于书的网站,它能否帮我这样的普通人,更好的管理我的阅读计划?并让我产生一些高质量的思考与交流?
比如,对于阅读进度的记录,其实是有意义的。因为很多人都是读着读着就放弃。如果豆瓣能让我记录自己的阅读进度,做读书笔记,敦促我把读了一半的书读下去,它对我的价值是现实的。或者,如果它能将讨论导入到细节层面,比如某章某节的具体讨论,一定比整本书的宏观叙述价值大的多——虽然这有点高估中国的UGC水平。。。
说到底,如果为社区而社区,未免有点把用户忘在一边的感觉。还是回归根本,把每个对用户有用的功能做到位靠谱一点。
November 17, 2007
关于Paypal mafia的一点补充
1、Elon Musk没有出现在n多人一起拍的黑帮cosplay中,不是因为他被排挤,而是因为他个人时间冲突。
2、YouTube的Steve and Chad没有出现,据猜测是Google的公关反对。
November 15, 2007
胡思乱想
1、刚刚看到Fortune放出了Paypal Mafia的文章。
有点错愕。
“Paypal帮”的故事,大概一年前就被纽约时报写过,那时写,是生逢其时,因为YouTube刚刚卖掉。有人跳出YouTube的孤立事件,写一个群体故事,新鲜而有趣。
之后我在别的地方看到有人说,有家杂志在做Paypal Mafia这样的文章,甚至让Paypal的员工打扮的像黑手党一样。我当时一笑置之,不知是哪个2流媒体在抄以前的概念。
结果没想到是Fortune。。。
文章看了,平淡,虚伪,故作深沉的反思与回顾,点到为止的历史。。。
即使我这个身在中国的人,也能想像Paypal背后的故事有多复杂:比如,这文章里提到的x.com和Paypal的竞争,以及两家公司合并之后的内讧,其实满值得有人来仔细回顾一下的。首先它关涉着两家同质公司的见招拆招,我相信这是很多领域的创业者都会希望有所参考的。其次,它是两家曾经是对手的公司,如何在一个文化里融合。事实看来,融合并不成功,比如,x.com的Elon Musk成了CEO,但最后,他又被干掉。这里面的很多故事,其实满有启发性。
再比如,这篇文章的合影里,你只能看到Jawed Karim,也就是YouTube的第三创始人,而Steve Chen和Chad Hurley都不在场。我相信这是有原因的。记得Max Levchin来北京的时候,我跟他提到我们采访过Steve Chen,他也很尴尬的一笑。
总之,因为这里面有很复杂的人际关系,而这些复杂的关系,又关系着一家创业公司以及之后的无数家公司的命运。所以,是个很需要雄心的工作。
可惜,Fortune做成了一个过时的自我标榜。。。
2、前不久《IT经理世界》的成远来杂志社找我聊天,我随便说了点我的想法。后来被他写成了blog。我一看,这大概要让我成为《IT经理世界》的公敌了。。。
但其实,我想说的意思只有一个,就是在中国做杂志,必须要不停的自我改变,自我升级。
在我正经从事商业新闻报道的六年里,我经常能感觉到,美国同行的变化其实是超越国内同行想像的。
比如,这6年里,Fortune杂志已经换了4个主编。John Huey是在1980、1990年代拯救Fortune的人,他给杂志带来的变化只有一个,就是让杂志变得更八卦,更带娱乐性。之后他的接班人是Rik Kirkland,这位老兄是John的大亲信,萧规曹随,做的有板有眼。但美国的同行怎么评价他?lame duck!然后,换了TIME的记者Eric Pooley。Pooley是个调查型记者,在Fortune里猛推了一段时间的调查报道,效果是有的,但问题是,他这个人太吊,明显开罪了很多记者,比如Betsy Morris、Katrina Brooks,Daniel Roth纷纷跳槽。弄得一年之后,Eric又被召回,让Fortune的老兵Andy Serwer主政。Andy是个轻浮之人,但毕竟是老兵,先把Fortune的浮华风气带回来,又把Betsy Morris、Katrina Brooks这些老枪请回来。最近Fortune的改版,多多少少是个样子,有几期略有惊喜。。。但也像Andy的为人一样,很多时候很浮夸。
虽然这几年起起伏伏,素少惊喜,但我作为一个忠实读者是能够感觉到一本杂志背后的媒体人的努力的。比如,无论我怎么骂,Paypal Mafia这种文章,在去年的Fortune上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出现的——你必须首先有一个Jeffrey M. O'Brien这样的生活在硅谷,热衷于硅谷一举一动的记者(他是Wired杂志出来的),你必须让杂志的视野从那几家大公司(微软、苹果、Google、Yahoo……)里跳出来,你必须在新趋势的潮流里(我每天在跟自己说,in the flow, in the flow)。
即使如此,你还是有可能比同行慢上一年。我相信,这后面有决策流程的问题。
但无论如何,Fortune我是会去看的,而且,我用自己的钱去订它的美国版。相反,Forbes我几乎看都看不下去了。在Bill Baldwin这个大主编之下,杂志居然纹丝不变。。。总之,时间长了,我就不知道该从这本杂志身上期待什么了:既不是时效性的新闻,也不是深入的商业故事,甚至不是浮夸的上流社会。。。
我真的相信,Forbes在把股份卖给Bono的Elevation之后,有问题了。
而且,真正的大麻烦,是Portfolio这本杂志出来后,它是能够直接跟Forbes竞争的。它也讲一流的商业故事,也讲调查报道,也讲浮华生活,也讲边缘的性感的商业八卦……总之,我在看了3本Portfolio之后相信,这杂志是会重新定义商业杂志的。
如果运气好的话,也许十年之后大家再谈商业三大刊,是BW, Fortune和Portfolio。。。这就是竞争。
3、说回在中国的事。
我是一个满心直口快的人,所以会时不时跟别人说说我对同行的看法。当然,一些时候处于私心考虑,会有厚此薄彼端的说法——我总得说《环球企业家》这杂志的好处吧?
总有人会问我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环球企业家》的读者群是什么?《环球企业家》的核心价值是什么?《环球企业家》的竞争对手是谁?
我以前都试着认真的去做解答。
但今年半月刊以来,我反而越来越有一个感受,就是这些都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作为媒体从业者,我们这些人,能不能给读者端出一盘大餐,那种让人拿着杂志一定想读下去,读下去又爽,爽了之后下期再读就有惊喜——换句话说,如果你NB到一定程度,你自己界定的读者群就不重要了,那时候大家就都会读你。就像,我应该是Fortune或Portfolio的读者吗?至少他们给广告客户的界定中,不可能算上一个中国的同行吧。但,我是真的认真在看啊。
如果能总结,我觉得我们是一本很勤奋,很有热情,很乐意改变自己,很热爱学习,很想给读者惊喜的杂志。
我当然也承认,我们做的非常非常辛苦。但至少还算享受。
最后是个小广告,如果你对这杂志有兴趣,不妨再看看我们的招聘。
November 0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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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也能拍出一些不错的小众电影,像伊森霍克自导自演的《切尔西墙》、阿尔帕西诺自导自演的《中国咖啡》之类。两部电影讲的都是艺术家和作家的事情。他们大多生活无着,靠别人的救济过日子,创造着永远不知道能不能为人接受的作品。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并不为人所喜欢,眼睛中有着猥琐的光,遇到险峻的挑战时往往退缩不前。尤其是在物质忽然极大丰富的中国人看来,那些衣着褴褛、整天不知所云的家伙,实在很难说有存在的价值。但在少数时候,当他们在画布上信手涂抹几笔,在琴弦上拨弄出好听的声音,或者在肮脏的小酒馆里朗诵诗歌的时候,却似乎有神圣的光芒从他们的身上映射出来。
阿尔帕西诺扮演的作家有些神经质。他住在布鲁克林区的半地下室里,因为不肯向客人鞠躬而被法国餐馆的老板解雇。虽然他看着女人时眼神异常清澈,但又经常为了一些小事大发雷霆,最终把漂亮的女画家从身边赶跑了。在寒冷的冬夜,他去到一位老朋友的家,两个沦落的人围绕着一部新书稿吵了老半天,最终不欢而散。他们不停地说到钱, 说到写作、生活和女人,那种试图向生活屈服但又不情愿、不可能的窘迫心态,像畏缩在雪野中的小动物。从他们自己的回忆来看,他们本来可以过上比较好的生活,本来可以像神秘的泉水一般把好女人吸引在自己的周围,但他们仿佛受了诅咒,仿佛被自己本性中可悲的东西困住了,只能越来越孤独,越来越贫穷。
看这样的电影,你会油然而生一种优越感和恨铁不成钢的心情,似乎,如果你自己处在那样的境地中,你一定会顽强地改变自己的境遇,从荒漠般的生活中找到勃发生机和青云直上的机会。但冷静下来一想,你不是那样的艺术家和诗人,你的心里没有大大小小的窟窿,你没有被永恒而凄凉的光芒而笼罩,你怎么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得比他们强呢?除非你也受到过诅咒,除非你的身上也被幽暗而有毒的光线照射着,否则你永远无法体会那种强有力的无力感。
我在年轻时发狂地写诗,也认识了很多诗人。前不久搬家的时候,整理自己的旧书和手稿,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很多凌乱的、破碎的、激烈的诗章,它们让我想起那些已经消失无踪的日子,想起很多已经被生活的尘埃彻底掩埋的人。坦率地说,我们时代的诗人里,让人感觉舒服的家伙并不多,真正有才华、掌握了汉语的精髓、可以傲视世界的人更少。跟他们在一起吃饭、喝酒、朗诵和交谈的时候,你总会从他们的脸上或者眼睛里看到一些不自然、不洁净乃至邪恶的东西。那时,我虽然也和他们一起混,但心里多少有些瞧不上。我总觉得诗人或艺术家应该是另外一种样子。但如今,我觉得我那时的想法也许是错误的。
我活得越久远,就越是不认识自己。当我看到失恋的人絮絮叨叨、无法自拔的时候,我会觉得很厌烦,但轮到自己失恋的时候,我比天底下所有那些最可怜的家伙还要不堪。我看不上那些无力把握自己命运的诗人,看不上那些底子很差却又玩命想要出人头地的作家,但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当少年时的梦想被这个物质年代揉搓得面目全非的时候,回过头来看看过去的那些年月,才发现自己也是典型的志大才疏。我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东西,我没有照顾好自己的父母和孩子,我没有承担起世界委托给我的责任。我甚至怀疑,我选择写作这样的人生目标,完全是出于虚荣和自卑。我对金钱和名声没有强烈的欲望吗?我内心没有卑怯的情感,就像隔年的土豆在屋角暗暗发芽吗?我用爱回应了别人的爱吗?从我的手里流出来的文字比那些糟糕的、因为糟糕而获得赞美的作品又要好多少呢?我自诩清高,也许竟是没有胆量去实现自己的野心。我心里有那么多的秘密和痛苦,但从中并没有诞生出颂歌。
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深入劳作和贴近死亡。我坐在阳台上,喝半凉的咖啡,抱住自己的双膝晒太阳,但心里仍有无法驱除的寒冷。许多笑容像花朵一样在天空凋零,许多话语从时光的玻璃之外反射回来,仿佛刚刚被那些可爱的、但已经枯朽的嘴唇说出。我总觉得她们的死与我的懈怠和卑劣有关,我不能正视、也无法接受。我多想再最后看你一眼,但我为什么竟没有动身?我装修房子、买瓷砖、修理水龙头, 日复一日在家具城和建材市场转悠,似乎那里有我失落的青春之梦,有可以填满忧愁的美丽容器。我从没有像这些日子一样勤劳而耐得住琐碎,但我却错过了最重要的事情。我本来可以握住你泉水一样的手指,我本来可以从你疲劳而脆弱的身体里唤起生机。如果我去了,如果我做了什么说了什么,一切也许不同,也许还有救。为什么我竟被野蛮的生活所围困,在怠惰和冷漠里越来越软弱无力?那些轻盈而锐利的光、骄傲而迅捷的风都吹刮到什么地方去了,再也不回到我的四肢和筋脉里?死亡如此陌生,就像我读了一千遍却又忘记了的诗句。
我拒绝接受死亡,我无法承认死亡来过,我不认识它。虽然我知道,死是的确存在的,死是存在的反面或是确证,但我仍然难以把死亡体验为真实:从远方传来你死亡的消息,就意味着你再也不在这个世界上行走了吗?你的笑没有了?你不再说话、思考和气恼了?你那些隐秘的心事从此再没有人知道了?你活过的那些年头、那些辛苦又驯服的日子就风化成一阵烟了?你不再温暖我了?你走过那么多的地方,和那么多的人交谈过,但你和一只静止的苹果相比,谁更真实呢?倘若我不承认你不再存在,倘若我深信你还在某个我不了解的世界存在着,倘若我还能感觉到你落日一般的微笑,我就不知道什么是死亡。
但死亡仍然让我感到恼怒。日日夜夜,恼怒不止。那些曾经爱过你、追逐过你们的人,他们似乎并不像我那样悲伤。他们在这里和那里,都很忙,忙于尘土。我想找个人说说你,你在死亡那堵峭壁的两边有什么不同,我想找个人哭诉,但我找不到,我也不敢说。我怕别人的哀悼和劝慰只是出于礼貌,我怕自己说出的话迎风变得虚伪。于是我了解一切哀悼仪式的意义,那不是为了追怀亡者,而是为了让活着的人得以宣泄内心的恐惧和悲恸。那是以死亡的名义为活人举办的小规模心灵沐浴。但那是需要的。是需要的。
这世界有太多的疾病、痛苦和死亡,有太多的贫穷和不公正,我做点什么,才能让我好一点,才能让世界好一点,才能让我深爱着的人们幸福一点呢?我当初为什么选择了最徒劳的事业!写作不再是永恒的了,文字和氤氲其中的神秘激动,和灵魂那丰富而神奇的香味,和精神与不朽事物的接近,都不再是永恒的了。我半途而废的诗歌毫无意义。如果我是一个农夫或木匠该有多好,如果是一个乡村医生该有多好,如果是一个银行家或物理学家该有多好,我应该做一些与物质接近的事,我应该试着去改变这个世界或者拯救我身边的一亩三分地。如果我把手里的诗歌送给你,它会减轻你的疼痛吗?不能。诗歌走向世界的道路遥远而又虚幻,它若不是如此徒劳,我们就应该送一支合唱队去达尔富尔,送一批诗人去伊拉克和阿富汗,送所有写作的人去医院当义工。
我仍能从生活里找到快乐,但由于死亡,快乐让我感到羞耻。这是我闷闷不乐的原因所在。我的阳台铺着地中海一样的温暖瓷砖,我的窗户有双层玻璃,电脑旁边放着一盆铁线蕨,美丽的影子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我仍然想从贫瘠的生活里寻找意义,但我知道不朽是不存在的。我活着你就不朽,但我也会死,我活着也会一不留神就忘记你。什么样的怀念才能让美丽的人永远美丽着,什么样的镌刻才能让脆弱易逝的生命不朽呢?
你离开的那天阳光灿烂,今天天气阴沉,整个大地都是阴沉的。我顺利地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黑夜。在那不再有死亡的另一个世界里,不动的光照耀着你,照耀着你们,你们拥有永恒的黎明和白日,拥有不会凋零的玫瑰。
而我只能徒劳地重复另一个徒劳的诗人的句子,“在不动的光里我动着双唇,也许我甚至高兴于想讲的话并没有讲出来”。
November 03, 2007
记得我们有约
去年底,我听说果子得癌症了。
刚才听说,她于今天上午11点23分去世。
说起来,也不是多熟,甚至,总有个两年没接触了,但听到这消息,还是挺难受。说不出来为什么,但坐在电脑前面看东西,就觉得情绪是拧巴的。
说起来不少年前了,2000年,我还骑着自行车上网时的事情,盲打误撞,被指引到一个叫“记得我们有约”的论坛,地方不大,人也不算多,但彼此间格外亲近。在我热衷于混迹网络论坛的整个3、5年时间里,有约和大杂院对我是两个最神奇的所在:大杂院提升着我的视野,锻造着我的智力,有约则影响我的性情,或者感受性的一面。这两个地方也应该是我待的时间最长的,它们让我至今对bbs心怀感情,对所谓的blogger身份不太在乎,因为前者通过种种互动改变了我(我可以数出太多bbs上影响过我的人),后者只是我的自说自话。
果子就是有约的版主,这名字就是她起的——来自于一首我至今没听过的早年的流行歌曲。
果子是个让人想起来就颇感温暖的人。不是因为什么具体事情,但能把一个bbs经营的让很多人乐此不疲并感到亲切,想来是种极大才能。
想到这样一个人离去,我问自己:如果自己18、9岁的时候不能遇上这样一个人经营的那样一个bbs,我会失去哪些现在所拥有的品质呢?
如果这些潜移默化的东西可以被列举,或者被集合,那它们都可以算是果子和其他朋友赋予我的。
想到这里,我大概明白了自己难过的理由,但也只能说,祝果子走好。
http://blog.sina.com.cn/u/1266371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