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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6, 2005

信息疲倦

vagabond20051116011.JPG

aqie是某家公司的PR,一个女特务。

在一个同事介绍我们俩合作一篇稿子之前,她在网络上Google了一堆我的资料,甚至搜索到了我废弃多年的QQ号,搜到我在网络上用的一些ID。她想找某家网络公司合作,她就把该网络公司创始人的一家哥儿四个的信息查了个遍,然后与对方成了好友。当她帮一个朋友查某男性朋友的信息,她查出了该男同学的前女友的QQ。甚至当她查自己的名字,她不仅查到了一堆重名的人的信息,还查到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aqie的男朋友,是QQ上认识的。这个身处澳洲的上海小帅哥,每天通过QQ给她发短信,另外靠不知什么电信公司,每小时花3块人民币跟她打国际长途。

我经常纳闷,aqie这种同学,如果没有google和qq,怎么开展工作和生活。

更让我纳闷的是,为什么她面对大量的信息,毫无厌倦?

最近没怎么写blog,除了因为忙,还是因为,我突然觉得每天在工作间歇打开bloglines,去一家家看我订阅的blog和杂志电子版,是件很无趣的事情。那感觉,就像王朔说的:当我空虚时,我去看XXX,看完我更空虚。

Peter Drucker不久前仙逝。我一度想在电脑前写点什么,辗转腾挪了一小时,干脆放弃了。虽然手边的书架上就有他13本著作,可上次认真翻看,还是大二时的事情了。我抽空随便看了看其他人对于Drucker的纪念文章,偌大中国,竟然没有blog能就他的思想,说出点新东西来。关于他的生平和地位,我实在不觉得有太多必须重复叙述的价值。

邹哥说,你干吗不把blog搬新浪去?好好推广推广它。他的苦心我自然理解,他之前做两个blog,内容都好看,但没人看的见,搬到新浪,点击迅速过了两万。我这样的blog黑户自然望尘莫及:)

我想了又想,实在不觉得自己写这点东西,于别人有什么好处。自己想的事情,理顺下思路,写下来也就罢了。别人能靠这个blog获益,着实困难。

电视、报纸、广告,之所以不能漫无节制的扩张下去,因为它们都要考虑成本。blog不用,可多数人没意识到写blog和看blog需要节制,不知道没有什么比滥用话语权更损害信用。如果都像我一样累了,blog还有发展空间吗?

又想起Talich之前说那个笑话:以前大家都找秘籍练武,现在秘籍满地都是,练武的人呢?

由 张亮 发表于 November 16, 2005 06:30 PM

评论

你這裏說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管道」。


我敢保證,你搬到新浪去,一定會有嚇死人的點播率,

然後呢?

這些受眾有什麼實質上的意義能產生嗎?


還記不記得我最早的博,放在那個叫什麼地方來著的?

不到幾十天,記得是第三個禮拜,

點擊就到了一萬五以上。


然後呢?


最終只是成為google世界,一個小小的鏈結罷了。


我是覺得,你要想好自己的目的,若是要有個地方,

這個地方可以讓人很輕鬆地看到你寫的許多東西,

而看的人,比如,是某個老板,某個社長或編輯。

那麼,你要講究的,是這個地方的穩定和純淨。


而且,你還得在你自己的名片上加進相關的鏈結。

你得有你自己長久的域名。

等等等等。


至於點擊率是一萬還是一百萬,那就不是重點了。


就好像我今天跟我的經理開會,大家想了一通,

發現我們一直作錯了某件事,


像拍我們這種東西,要人家不認可,人家心理覺得無理,

人家覺得市場不可能回收,人家覺得這玩意它不感興趣。

那麼,你說破嘴都沒用。

你有再多的實在成績給他看,都沒用。

跟這種人,多坐三分鐘都是浪費。


我們要作的,應該是「找到不用去說服的人」

找到那個人,人家已經有正面的想法了,

然後,再來談生意。

這樣,生意才能談下去。


重點是找到人,而不是說服人。


這個原則,我和我的經理說了一陣,才恍然大悟。

回想幾年來,所有作過的生意,都是這樣。

能談成的,見面三分鐘就決定了。

不能談成的,你跟他認識十年都沒用。


不知道你懂不懂我的意思。


你要明確知道你的博的作用,就算只有一百個點擊率,

也沒關係。

你要不知道,給你一千萬個點擊率又如何?


王朔的價值,其實從來不在作品上。

而在那檔編輯部的故事,在那個時代,像超女一樣,

變成中國的大熱門。


這個價值,他一直吃到今天。

而他自己,比誰都清楚。


你清楚自己的價值嗎?


你理解自己的資產價值所在嗎?

這個資產要怎麼發揮呢?


這,才是問題的最重要核心。


想想詹宏智吧。


想想藍祖蔚吧。


這些台灣的知名記者,他們的成長道路,會告訴你答案的。


想清楚這些,再來想搬不搬博客,才能有正確的認識。

由 yol 发表于 November 16, 2005 10:25 PM

Y哥偏心,这么好的东东,为什么只有歪理这里有呢?

由 redhairann 发表于 November 16, 2005 10:50 PM

恩,关键是精准定位,在一个具体的领域形成品牌。空泛的东西,价值不大。

现在这个blog就很好,除了spam,基本都是朋友,不是过客。

由 vagabond 发表于 November 16, 2005 11:32 PM

你還有一些工作要作。

首先,google的計量是以人家對你的鏈結作計算。

要作不到這點,至少要自己鏈自已的文章。

這個很重要。


至少,是要把google的排名弄前,

你除了花時間寫,還要花時間鏈才行。

比如,比爾蓋茲,一寫到,就要自己鏈自己的頁面,

不知道你懂不懂我的意思。


現在這個爛mt架構,你連track back的功能都沒有。

這就是我當初說mt爛的原因。

你沒有track back,就不能在google的積分排名向上。


不爭無意義的流量,至少,要讓你辛苦寫的好文字,

有人轉,有人告訴你,我track back了。


爭這個,還比較有用。


其次,你該花個八十元錢,作一個自己的域名指向。

即使要搬,也要無痛搬移,讓人感覺不到你搬家才對。


再來,朋友到你的站上沒用。

過客,當然也沒用。

有用的,應該是同行,同業。


你若要搬,不如把你們財經記者們弄到一起,

有沒有這種地方,會比你搬到新浪去來的重要。


當然,搬新浪,我也贊成。

這就跟和尚起了凡心一樣,你總得試過,

才會安神。


這種東西,作了才知道。

不用想那麼多。


但,我的重點你應該了解。

既然要靠筆桿子生活。

既然要不停地寫,那麼,你就該用更正確的方式來作。


比如,你在正經雜誌上的文章,該轉到這裏來。

只要老板不說話。

那些文章,比你每天還得擠時間來寫,更重要。


你每天擠時間來寫,就是吃掉你的進修時間。

這也是你的顧慮,不是?

不如,就搬新浪。

把博客變成你的文庫。

弄個正經城名。

但,變成文章,還要把功夫多一些來弄文章中的自鏈結。

自已鏈自已。這在google的積分裏,是合法的。


我上面說這麼多,其實,是可以作這幾件事。

作了這幾件事。

至少,和你的顧慮是合一的,統一的。

你作了改變,也才有改變的意義。

由 yol 发表于 November 17, 2005 12:00 AM

我再說最後一點。

最該改的,是你的這個名字。

什麼叫旁觀者的奇異冒險?


你是專業呀。


旁觀者,這三個字,對南方人來說,非常難發音。

旁觀,會拿念膀胱。

再說,你整天跟人說建立品牌。


你的這品牌,我就覺得不好。


膀胱的奇異冒險?


還記得我以前開你玩笑,說你那個馬浪盪還鄉,

是馬卵蛋還鄉吧?


這,就跟取名字一樣。


我兒子有個好朋友叫高宇迪,我跟我兒子說,這名字好爛。

他問道,不會呀。

我說,宇宙的敵人,還不好嗎?

把我兒子笑的。


名字,太重要了。

比搬不搬新浪,還重要。


比如,你取個張亮,兩個字,都比什麼強。

就叫張亮,才有品牌的意義。

寫這種東西。

不是寫給小朋友玩耍的。


早期在網路上寫的,有的,現在是網易、阿里巴巴的老板。

有的,還在寫。


你看看這兩種人的不同在哪吧。

還不清楚嗎?


像那個十八摸,再寫一百年,也就是那德性了。

由 yol 发表于 November 17, 2005 12:08 AM

看了张亮的文字,又听了yol的一席话,想想都不知道自己做的是不是对,亦或没什么对错。

从blogcn搬,是因为速度慢和关键词,来到一谋这又搬,主要是因为一谋那阵子改域名,把我搞得头大,经常登陆不了。

当时干脆就想找个地方备份,当时先想到了msn space,然后新浪浩浩荡荡开博,自己又挑了这个大服务器,一起做备份。

估计近期这样自己不用再搬了,除非再出什么状况。

这么折腾,无非一件事,就是已经想好了,把blog这事得坚持下去,我想凡事都在坚持。

张亮这地方,是我必来之地,受其影响,这半年来GE杂志我没有断过,总得看看自己看上去并不熟悉的东西。

我估计不就马上的做的也是PR,看来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雅荻 发表于 November 17, 2005 09:25 AM

YOL哥,你冤枉MT了,
MT是可以TRACK BACK 的.
比如:
我的MT
http://www.cathome01.com/thelegendofjuly/

由 redhairann 发表于 November 17, 2005 10:49 AM

新浪那个猪头博客,才几天,访问就慢得要死了。

由 talich 发表于 November 17, 2005 01:39 PM

首先,看到我的名字,尤其是没有作为正面光辉形象出现,实在是恨难平,当初就该把你踹到海里,让你当个吃萤火虫的主;或者把你丢在凄冷的隧道里,当蚊子的夜宵。
其次,你说我没有GOOGLE和QQ,怎么工作和生活?我其实想的是,这两公司要没有俺这样的人,他们怎么繁荣昌盛。更何况,我告诉过你,俺还有百度、MSN以及各种搜索工具和路径,从一个名字发现一堆隐私,是多么有趣的事情,哈哈哈。
最后,关于信息疲倦的问题。我不疲倦啊,因为我主动搜的信息都是八卦的,窥隐的;不过我每次看你的BLOG都很疲倦……不知道是不是OVERLOADED。

再最后,谢谢你夸我BF是帅哥。可是你咋能把他的籍贯、所在地和小这三个重要特征都卖了呢。这是多重要的关键词啊,虽然靠这个,啥都查不到。

(以上为配合你文章的回复,角色扮演,活活)

由 aqie 发表于 November 17, 2005 02:38 PM

偶然发现你的blog,绝对是个过客,之后常常来看,并且推荐给朋友。
过客的原则是,推荐归推荐,但是很少留下痕迹,尤其看到很多评论之后就尤其感到累~
但是还是选择写一下,是因为看到有人说,这里多朋友,少过客。

由 ycht 发表于 November 18, 2005 11:32 AM

hehe,咱俩对过客的界定可能不同,我相信还是有不少人看一下就看不下去了,然后不来的。

欢迎您:)

由 vagabond 发表于 November 18, 2005 0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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