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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02, 2005
一场及时雨

苹果的新鼠标,带right click了,但没有button。
今天在外奔走一天,下午临近下班时,老歪在MSN上留言说:在论坛里评论了你的blog。虽然我早跟他推销过几次,但实在不知道这个大忙人什么时候能来指点一下,终于——
棗子博客上的錯誤yolfilm
要談蘋果老板的利害,這幾年來,其實重點根本不在蘋果上頭,而是皮克索動畫公司。這可比蘋果要牛b到一百萬倍去了。
賈布斯作為一個經理人的利害,不是什麼視不視見,也不是什麼預言,而是他創造市場的能力,怎麼樣把蘋果從專業工作室裏請到民房小老百姓的桌上,而且,又不會傷害到原來的高價形象,這,不就是你們GE在講賓士汽車的核心問題嗎?
imac的成功,就在於此,蘋果便宜了,但,高端的形象仍在,其實imac很爛,大體,就跟BMW旗下的mini一樣爛,爛到沒處說了,但,形象很好。
一個生手,開搞市場不難,八分要靠運氣,但,賈布斯的難,是難在怎麼抓到市場的驅向性,像iPod shuffle,為什麼大賣?你不是電子產品愛用者,你不知道,這iPod shuffle搶佔的市場,其實是移動硬碟,也就是大陸人說的U盤。但,他還是假裝成是mp3市場的產物。
至於ipod的廣播功能,一開始,是第三方公司,是別人的公司作的套件給ipod用的,你有了mp3,到了車上,怎麼跟你的汽車音響連結?這是所有用mp3的人,都會想的第一個問題。
當初,大陸第一個這樣的配件,是愛國者作的,他們還不賣,把它當寶一樣,只有買機子時才附贈,我找了好久,都想叫人從台灣寄了,突然,市場上就出現一堆這種東西,從一個一千多,賣到現在不到一百元錢。
而最新的mp3,廣播功能已經是內建了的。
這種玩意,只要勤跑3C店,大概都能知道個一二三了。
同樣的,mac mini,你的文字裏也沒講到重點,這玩意最利害最利害的地方在哪裏?在噪音和散熱。
迷你型電腦最早是台灣的浩鑫公司作的,我就是買過他們的第一代產品,都是2002年的事了,但,這些東西最大的問題,是在進不了客廳,放不到電視旁邊,因為噪音問題。
今天,擋住比爾蓋茲的媒體中心大夢的,根本不是別的,而正機體的噪音,噪音,來自於散熱問題,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只能期待年底英特爾推出的,新BTX電腦主板架構,現在的ATX已經走到死路上去,只有BTX能救。
但,賈布斯卻弄出來個mac mini!
你去想想賈布斯的利害之處,就像我上面說的幾個例子,像imac,重點應該在一個高檔汽車公司,作出來一個長安小麵包車,然後還能賣,又不傷害他的形象。
你去想他的皮克索,打倒了不可能被打敗的狄士尼集團。
你去想他的ipod,其實並不貴喲,那時代,微形硬盤一個要三四千人民幣,ipod出來時,才賣多少?
再來是iPod shuffle。取代usb disk。
我覺得GE的最大問題是,老是說些「經理人聖經」的語言,其實,換一個觀點來看,問題的答案是會大不同的。
以一個愛買電子小玩意的人,我的立場來看,蘋果的酷從來不是別的,也根本不是什麼狗雞雞外型,而是那種「實現性」。
電腦竟然能塞進顯示器裏?像imac。幾個G的移動硬盤竟然這麼便宜?像ipod,usb硬盤也能聽mp3?像ipod suffle。上G主頻的電腦,竟然可以作到無聲?像mac mini。
動畫作的電影,竟然能這麼好看?像玩具總動員。
這,才是賈布斯的利害。
说起来,这还真是一场及时雨。虽然此前我也借老歪的嘴说过写的价值,也在给小麦的回帖时表现的相当决然,不过,等我真的忙起来,我也开始怀疑起自己每天坚持写blog的价值。
这个怀疑的一个根本问题,还是觉得自己不能保证每天都写出新鲜感来。
有了老歪这一番点拨,倒是让我找到了另外一个答案:写blog,重要的或许倒不是每天你自己写出新鲜感,而是从旁人那里,你能得到有价值的东西——比如我写Steve Jobs,角度终归是自己的,但老歪从体验这个角度,-2从设计的角度,redhairann从营销的角度,各自提点我一下,视野一下子就放开很多。
这让我想起好久以前看的一个例子,亚洲周刊的记者说,他们之所以能采访到赖昌兴,重要的环节并不是说服他接受采访,而是找到渠道让他知道,有人在联系采访他。
说起来,如果Ronald Coase到今天还有精力研究交易成本,他真是该好好琢磨琢磨网络对于交易成本的降低,是怎样一条曲线。我没有做过这种细致研究,但毫无疑问,blog是一个绝好的宣传工具,告诉别人你在想什么(或者说,让想知道你在想什么的人有的放矢)。而对于我,它的一个价值就是,让别人从别的角度给你指点与指摘。
说到此处,还是来说说这个blog。
我是靠写字吃饭的人,按说,除了写能挣钱的字,我不该把太多心思放在写那些不能挣钱的字上。为什么我每天都抽1、2个小时的时间,来做这么个东西?
撇去这个问题里自恋的因素,正经的回答,还是因为对了解的自己。我从小就喜读书不求甚解,很多事,看到了,很本能,也很简单的感觉到兴奋或者厌恶,但往往想的不够通透。这种有见而无识的状态,很恼人。
幸亏在我足够年轻的时候,认识了老歪,塔哥(此处省略N多名字……)这么一群知行合一的人,算是及时找到了方向。
这个方向,夸大了说,就是保持好奇心(stay hungry),勤奋思考(stay foolish)。
其实,我倒也有个清楚的方法论,对于商业记者这个工作,最有效的一个方法,或者像老歪说的“观点”,莫过于探询“钱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但如果所有事都这么看,也未免太无趣。实在化,我仍然希望多看到商业和人性带来的诸多可能性。但或许不像-2批评的,我太过看重资本扩张,真正让我兴奋的,恐怕还是聪明的、正确的商业操作下带来的那种生长、改善的过程,以及人的成就。
不知道是谁,把人的工作分成三等:技艺、科学、艺术。现在这个blog,现在还停留在很基础的技艺层面(说实话,比起上一个blog,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一些进步的),我想我至少会坚持做个3、5年,希望几年后,回过头来看,这是一段值得回味的经历。
由 张亮 发表于 August 2, 2005 11:07 PM
评论
如果能能把想的东西写出来
确实可以起到有条理的整理自己思想的用处
好吧
我承认我写blog全是因为自恋一个原因
由 biantaishabi 发表于 August 3, 2005 01:43 AM
不知道能不能logo你的链接啊
由 macemakemaster 发表于 August 3, 2005 10:02 AM
logo我的链接是啥意思?
由 vagabond 发表于 August 3, 2005 10:49 AM
都(注意这个都)觉得apple东东很酷, 但为啥一直在垂死挣扎捏,我不看财务报表,只靠iMAC,谁都知道apple死定了。 ipod系列的大卖,已经让我对apple到底是做什么的产生模糊,他要去和sony/panasonic...决斗么。。。 这两条路都不好走。
这个酷其实挺害人,做IT不是做艺术,如果让一个人去买ipod或者iMAC,需要具备两个条件:1)放弃简单通用平台的便宜,承受功能的缺乏;相比普通mp3,除了容量大外,ipod在功能和兼容性完全无法对抗。 2)具有一定的艺术sense (oh..ye!),至少你得--feel--这东东酷吧,的确有人对我说ipod样子丑陋的说。 可见,一开始说的那个"都"可能不是那么"都"的说。
愿apple一路酷好。。。
由 酸 发表于 August 3, 2005 11:25 AM
就是在我的blog上给出你的地址链接
算了,不lo了,决定独享:)
由 macemakemaster 发表于 August 3, 2005 11:53 AM
哈哈,ipod醜陋是我說地。現在我也覺得ipod醜陋。
ipod mini就好很多。
由 underland 发表于 August 3, 2005 05:04 PM
其實,寫東西很爽的,大體上,界於打炮和打手槍之間。
打手槍是自淫,打炮是淫人。
而寫博客呢,是自淫又淫人。
說正經的,棗子的博客很好看,你不要小看這樣的好看,
有人要鏈你的博,你一定要主動讓人鏈出去。
中國不會只有一個強納森。
事實上,中國的網路寫手出名成名的多了去了。
但多一半是虛名,沒有實力的寫手,也多了去了。
中國太大了,能量太強,發短信的公司都能作到美國上市。
同樣,你的博真好看,不是唬你的,
也因為你在中國,
若你在台灣,我會叫你趁早洗洗睡了。不要浪費這氣力。
但,因為你在中國,也只因為你在中國。
寫吧。
這是你的工作,也是你的生命。
要寫出文名來,不要老是懷疑這懷疑那。
有那工夫,又寫出五百字來。
總之,要考慮考慮,怎麼讓人很方便地加你的鏈結。
尤其是那些好博,人以群分,
在好博上看見的鏈,通常都會感興趣轉去看。
還有,我上次說的,讓你的博在古狗上能上昇積分。
下次我轉篇文章給你看,
講怎麼讓你的積分上升的,其實很簡單。
由 yolfilm 发表于 August 3, 2005 07:40 PM
审美观差的好大!我咋觉得IPOD比MINI好看捏?
由 kingkong13 发表于 August 3, 2005 09:25 PM
昨天看到这个叶子,vagabond是我最新的偶像
but
yolfilm是我偶像的偶像……
由 macemakemaster 发表于 August 4, 2005 04:09 PM
我偶像多的很,你还是跟我偶他们八
由 vagabond 发表于 August 4, 2005 05:11 PM
那很nice,你做个偶像list来看看
由 macemakemaster 发表于 August 4, 2005 05:28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