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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0, 2005

写写写写

在改同事的稿子,因为有人家的骨肉在前,我觉得自己像在做整形手术。虽然也不是头次改稿子了,不过这个过程还是满慢的,我又不是庖丁。

最近老在跟人说写blog的好处,就是写下来的东西,总比光凭脑子能记的多些,何况什么时候有空回来翻旧账,能再复习一下。这不废话嘛?不过在另外一些人看来,也有点像自虐。

于是想起老歪2003年底讨论《疯狂约会美丽都》时写的一篇东西。这老兄最近藏到不知哪里去了,导致大家的文化素质进步都慢了一个档次,哼哼。

yolfilm

文笔是一回事。

我不否认自己的文笔好,毕竟是靠笔杆子吃饭,这文笔不好就完蛋了。

但,我跟蛋塔一直在宣传「动手写」宗教,看电影,看书,看所有的劳什仔都是一样的,看是一码事,写是一码事,很多东西,你写了,才会更进一步出来感想。

打个比方,我上面写那个美女三人组,也是写了写,才在脑子突然出现那只狗有六个奶头的画面,然后,又让我连想到三剑客……,这些东西,根本不是动手写之前脑袋里有的东西,本来只是单纯的喜欢这电影,一写,那些东西才突然跑出来。

所以,版面上才会看到,我总是加了一点,又另加一点的帖式……。总之,这写太重要了,白先勇说,有时他写东西,是笔带着他往前走,写到疯狂时,他脑子是空白的,但笔就是一直不停往下写着,他挣扎着想下桌都不行。

只要是写东西的人,都有过这种入魔的经验,打个比方,我前天改个剧本,一直在桌前坐了十九个小时,除了喝水拉尿,连饭都没吃,屁股也没离开椅子,人都累透了,但,那键盘就是跟我的手指头粘住了似的……。这种感觉真的很难用嘴来形容清楚。

只要脑袋里有个想法,就试着把它写出来,甚至没想法,就是动手写,就是写吧,不是为了给谁看,是为了自己。真的,你写了东西,全世界最受益的人,是你自己。我就是这样的态度来的。而这态度,是来自于切身的体验。

打小熊开始,我才有跟人写帖子讲电影的习惯,在这之前,看电影是早在高中就有的作息了,但,试着写出看电影的观感,却是这几年才有的,要问我,感想是什么,就是后悔,后悔没早些年来作这些有益的下笔整理。

整理自己脑袋里的想法,人家看了,人家不看,人家支持了,人家不支持,都是狗屁的事,真正获益的,只有自己。有些人在网络上出没经年,整天巴着去干什么版主,干了版主,淌着涎跟小朋友哈拉,风花雪月,狗屁话题都要想法子凑热闹。我看这样的人,总觉得悲哀,这些人总想不通这个道理,网络再大,于他而言,也不过是个该死的聊天室。

说真的,这样在网络上的干活,再他妈浪费生命不过了。

聊天不重要,重要的,是写,除了写,还就是写,一直写,再写。

就像王文华一样,他说,以前写东西,要特定的稿纸,特定的空间,特定的音乐,要灵感,后来写到多了,写到一定的程度了,突然发现自已,坐在捷运列车上也能创作,以前一天写上千把个字了不起,现在,可以同时开十来个专栏。

我也有这样的体会,这,就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

只要写,再写,就能像这些登堂入室的写手一样,但,总能处处有体会,句句话都是见识,能把自己脑袋里的想法写出来,然后,还能触动人心。

上面这些,是我的衷心之谈。

玩笑一个:

vagabond2005071001.gif

由 张亮 发表于 July 10, 2005 09:22 AM

评论

老歪這篇說得真是好。我以前也有寫到停不下手的時候,不過大多是跟人在論壇上互相拍磚頭,總之是沒有什麽出息和長進。現在寫博客也是想將每天所見所得記錄下來,每天知道一些自己以前不知道的東西,最受益的的確是自己。

由 underland 发表于 July 11, 2005 09:45 PM

斯蒂芬·金 每天逼着自己写5000个字~没有灵感也要写,反正回头要改的。。。学习ing。。。

由 貓小九 发表于 July 14, 2005 12:46 PM

最近一直逼着自己动手写东西,的确觉得还是有收获的。

yadi 发表于 July 15, 2005 04:01 AM

不得不说,YOL还是很有影响力的。

由 redhairann 发表于 July 18, 2005 10:31 AM

老Y在理啊

围巾 发表于 March 8, 2007 02: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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