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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08, 2008

080808物语:谷歌和苹果的赛跑

1. 谷歌中国刚刚发布了音乐搜索。没错,任何人都知道,这是谷歌在中国和百度竞争的必然之举。

但我更倾向于相信,谷歌真正对抗百度的产品,是一款悄然上线,还没来得及推广的产品:个人页面。这个绝对不复杂的产品,囊括了八卦、新闻、视频搜索、音乐搜索、网页导航——如果它能够被有效推广,我觉得合围百度的战略就有望完成。

2. 如果谷歌中国的音乐搜索被复制到全球,它的对手是谁?毫无疑问,是 iTunes。

谷歌的音乐搜索,是标准的谷歌产品:免费内容+广告分成。

这跟苹果是根本的价值观的分歧。因为乔布斯相信:有效的信息当然应该收收费的。iTunes 也多少证明了这一点:如果它能够第一时间把最好的音乐放到网上,编辑好各种相关信息,它可以被以 0.99 美元卖出 50 亿首歌。

3. 一本非常值得介绍的书,罔嶋裕史写的《iPhone的冲击与商机》。

网上一篇书评有个非常简单的概括:作者甚至以他自己的認知認為,Steve Jobs的思維是想要透過iPhone創造一個「擴增人類知識的機器」,創造出一個可以賺錢的web 2.0。

这句话里有两个关键词:「擴增人類知識的機器」、可以賺錢的web 2.0。

因为来不及展开,我简单说,就是作者相信,乔布斯是在以 iPhone 为切入口,将「隐在电脑」逐渐侵入每个人的家庭。因为连接你家庭里所有电器的「隐在电脑」是一个有价值的信息处理方法,和一个有价值的用户界面,所以它是可以收费的(当我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今年初 Lawrence 写的一篇帖子,他实在是太有洞察力了)。

4. 作为一个用户,我喜欢谷歌,因为谷歌让信息尽可能免费。但作为一个以创造信息为职业的人,我更希望乔布斯成功,因为他还能给我一点希望。

5. 前两天乔布斯承认了MobileMe的失败。我甚至怀疑他是在公开承认这一点:这封信几乎一定确定以及肯定的会被流传出去。

看这封信时,我在偷偷的笑:一向近乎变态的追求质量,不达标准绝不松口的乔布斯真的放松警惕了?我相信他让整家公司超负荷运转,一定是有原因的。

这个原因,就是那个叫做 Android 的家伙。

虽然大家喜欢把 Android 称为 GPhone,但请注意,Android 其实是 iPhone + Mobile Me。而且,是「穷人版 iPhone」(一个谷歌的朋友跟我开玩笑说,我应该去注册一家公司,帮忙把 Android 引进到 TCL、联想和长虹)+「免费版Mobile Me 」。

乔布斯显然不怕「穷人版 iPhone」,虽然他一定会在 Android 对自己构成威胁前,推出低价版 iPhone。但他显然害怕失去 Mobile Me 的定价权。

如果全世界先被 Android 与网络的近乎完美的同步震慑到,那么 Mobile Me 的收费就是痴心妄想。而如果 Mobile Me 不能收费,那么,未来的「隐在电脑」怎么办?

6. 刚刚看到新闻:Android 的手机可能推迟到 2009 年才能发布

这让我有一点点感觉:至少在这场赛跑中,谷歌看的是5年后移动互联网的商机,而乔布斯看的是十年后「隐在电脑」的机会。当然了,即使不带任何偏见的说,Andy Rubin 这位 Android 的掌舵人,毕竟不是 Larry & Sergey,他也毕竟不是乔布斯。

如果说 Android 教给我什么,那就是你在发布一款新产品时,联盟还是最不靠谱的,如果谷歌直接和 HTC 做出一款 「中产阶级版 iPhone」,然后联盟化。今天 iPhone 的竞争压力会非常不同。

7. 据说现在苹果开董事会,谈到手机业务时,谷歌的CEO Eric Schmidt 是要出门避嫌的。

但与其说他是那个「不在场的男人」,我觉得像追星族一样宣告Facebook比谷歌更火的 Steve Ballmer 更适合这个称谓。

Ballmer貌似还要在微软坚持个10年。那么,移动互联网和隐在电脑这两场激战,他有多少取胜的可能呢?

8. 让我也写八段吧。谨以此文,献给我国伟大的奥运事业:)

由 张亮 发表于 August 8, 2008 11:42 AM

评论

我总觉得,与苹果将现有做得完美不同的是,google要做的肯定是一个颠覆性的东西。手机能不能泛PC化?也就是说,等到一个公认的标准配置出现后,手机本身其实技术含量不会太高了,无非就是那几个功能的集成而已,这估计是google所愿意相信的,你的硬件做得再好,我免费行不行?你和运营商捆绑,我则直接取消运营商好了,移动网络足够普及的时候,手机全skype好了……乔布斯的市场嗅觉堪称伟大,但除了itune,他从来没有彻底地颠覆一个游戏,google则准备这么干。

累得熬海带 发表于 August 8, 2008 04:38 PM

google & apple 嗯,文章有力的抓住了读者的G点。不错,一篇充满了简单逻辑的娱乐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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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过后,也要说点有营养的。你文章中所引用的那篇文章链接看样子你是没有仔细思考,更多的还是盲目的崇拜apple的小动作。不负责任的告诉你,apple的全球竞争对手是Sony。why?看看双方的产品线吧:

apple:imac(微机终端)、iphone(移动终端)、itv(家庭终端)、iTunes(媒介)、还缺一个什么???(悬念啊)

Sony:ps3(娱乐终端)、TV(家庭终端)、蓝光(媒介)、新力(内容制作)、还缺一个什么???(悬念啊)

如果把以上两家的产品作为节点扩展下去,庞大的产品线与周边将会让你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最终成为这两家的忠实奴仆,有人称他们为信徒。

apple现在的阶段,有点类似于sony曾经刚刚推出卡带的年代,而apple要做的就是重复、重复、再重复sony的路线。一直到sony进入互联网之前!

两家公司的不同就在于各自所处技术的环境,一个是世界信息技术最发达或者说信息技术工程师相对薪水最低的国家。另一个是世界微电子与精密机械技术最发达或者说电气工程师相对薪水最低的国家。因此,造就了两家走上了看似不同的道路,实则,殊途同归。最终都要靠硬件绑内容方面决一雌雄。

而你文中的google只是一家技术公司,但同样对内容依赖。他现在连卡带阶段都不算,毛头小子一个,除非他改名为google & wal-mart !

ps:今天看keso的那篇说是给你写的apple枪稿就够恶心的了,多大岁数,还跟小饭丝是的。老家伙还大言不惭的吹嘘自己那段幼齿pc史。您的考虑考虑ibm和卡斯帕罗夫对决的时代您老还在用286吧,再说对于一个没有利润的产品还有必要做品牌投资么,要有必要还卖给联想做什么。keso把自己当成美国国防部长了,可前提是您用“更深的蓝”么?

希望你能写出《长尾可信么》那样的文章,期待。。。

aboutCN 发表于 August 9, 2008 09:24 PM

aboutCN,我看了你的帖子,只有两个字的感受:恶心。

白痴但自以为是,无聊揣度且言辞粗鄙。

这是我个人的blog,您这种傻逼读者,我一点也不欣赏。

张亮 发表于 August 10, 2008 11:20 AM

无论怎么说,LZ和LSS都太情绪化了

争论打住

google怎么说呢,IT新秀,有了创意可以做出来,于是成为 规则制定者
是internet technology上的
apple和PC直接在失去阵地后已经不容易在这领域崛起?耍琇Z认为apple和goolge之间的关系是竞争者,问题是,实际的市场中google和apple是何种情形?
再LSS对sony和apple的评论,自己的看法是
apple作为计算机业领跑者,对单片机和微电脑更适合,反观sony,J国教育事业完全是跟风,纯正的学习,这样apple在创新上就已经优势于sony了,但apple会深入哪个市场,这恐怕不是外人所能探究到的罢

xlang 发表于 August 17, 2008 05:50 PM

那麻烦枣子GOOGLE一下来人是谁, 呵呵呵...别吓你一跳.

石中箭 -- 俯仰皆是文章 By:2008-9-15 20:25:32

和山魔神聊之下, 憋出的一组题目, 觉得都到这地步了, 不解决这个问题也太不厚道. 有兴趣的上来试把子力气.
记得以前跟版主屋子也说过, 一直以来, 对是否讨论实用技术/技巧总有顾虑, 我可不是胶鞋脑袋长得跟教育似的,
这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大人怕的是自家孩子不走正道, 而我的问题是怕脆弱的复合弓圈子被所谓"实战派"牵连,
他们一回失手, 大家可就一夜之间都没的玩了. 所以, 别怨我尽往坏里想, 也别怨我罗唆.
话挑明了, 这题也就摆上台面了.

你在坡上,坡下有目标,俯射,
测距仪读得直线距离30米,测角仪读得坡度为45度,
应采取的实际射击距离是多少?

你在山沟里走,山上有目标,仰射,
测距仪直线距离读数50米,测角仪读得坡角度为60度,
应采取的实际射击距离是多少?

你在8米高的树桩上, 下面有目标经过, 正好停留,
测距仪读得直线距离10米,
实际应采取的射击距离是多少?
采用什么距离的瞄针?

Y 发表于 September 16, 2008 08: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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