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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01, 2007
啐它
关于Twitter的尝试性中译已经有了不少,不知道有没有人像我一样,音译为“啐它”。
知道Twitter至少两个月了,没有找到使用它的理由,只找到两个不用它的理由。
1、我先天反对把生活琐碎化,一天就那么多个小时,做不了几件事儿。还得分个脑子把自己在干的在想的都写一句到网上去?而且,这玩意儿很容易跟msn一样,一不小心结交了几十个朋友,一定寂寞难耐看别人都在说什么做什么。
2、工作和生活本来够琐碎了,真的有必要纪录在案?在上海时与yculblog的小歪和黄继新说起类似的观点,他们说偶尔看起多年前的友朋通信,不是很感动吗?可我还是觉得,那感动来自于稀罕,来自于遗忘。什么东西都被记下来,就不稀罕了。另外,一定要记住的东西,我更习惯用纸和笔,当然,还有很少一些事情,用大脑。
不过最近twitter人气兴旺,我也注册了一个,试用之。不会写太多,大概会把自己看到的一些重要的话记下来。
2006年我学到的最重要的知识之一,是有人告诉我,时不时问问自己“what can I not do”。
PS:关于Twitter的另外一个想法是,它是Obvious公司的作品,这公司是Evan Williams的第3家公司。第一家是卖给Google的Blogger(当然,更准确的说法是Pyra Labs),第二家是做播客的Odeo,然后Twitter是Obvious现在首推的产品。我觉得,多数人还是有思维路径依赖的,这哥们是个顺着一条路想下去的人,证明成功不是凭空的。
由 张亮 发表于 April 1, 2007 10:32 AM
评论
^_^ 同感啊 尤其觉得这东西在中国前景不大,不过这哥们确实是偶像级人物了 。
由 lex 发表于 April 1, 2007 10:46 PM
嗯 不过后来又想了想,估计之后也要做一个玩玩。
由 lex 发表于 April 2, 2007 02:07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