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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03, 2005
老歪再发言
能量十足的Yolfilm又回来了!oh yeah,昨天从产品体验的角度讲过Jobs的成功之后,今天又上了一级台阶,从Jobs的天才角度总结一番。顺便把兄弟我的软肋狠戳了几把:
這次回台灣,買了一戲院二十張的套票,整天和外甥女去看電影。那電影院是台灣中影的系統,也是我以前開公司第一個辦公室的附近,算來,在那戲院看了不下幾百部片子了。買了套票,就會期待一個月三次的換檔,戲院有兩個廳,基本上,一個月有六部片子,看完世界大戰,驚奇四超人,罪惡城市,還有幾個別的,臨回來前,外甥女先到上海過暑假了,她媽,也就是我姐,客氣地問我,咱自姐弟倆去把戲票看完吧。
我說,演什麼?
我姐說,巧克力工廠和馬達加斯加。巧克力工廠實在是提不起勁,這且不說了,問題是馬達加斯加,我這麼愛種動畫片的人,怎麼也鼓不起勁來,坐在戲院裏看它九十分鐘。理由,根據我的自我分析,有幾條,一條,這玩意大人一個人去看,實在沒勁,再一條,因為它不是皮克索的,而是史匹柏旗下的夢工廠作品,我真的對史瑞克感覺很一般哪,不能怪我。
這時,就要說起賈布斯了。
我想,這世道最大的問題,大家都不停在談的,就是「微利」,你作手機,我也作手機,誰敢說誰的手機有什麼了不起的?再貴的手機,像在台灣,也都有電信公司跟你綁,只要你確定簽一張合約,保證一年或兩年不退門號,這再貴的手機都能打一折,二折地賣你,有時甚至是「一年基本話費加一元」,一塊錢就送你一台。
換成人民幣,也就是兩毛五分錢。一台高檔手機。原價可能是三千人民幣以上。
微利的原因有很多種,就像棗子的雜誌上,在說通用原來的老板韋爾奇,說什麼要卸下韋爾奇的光環,因為他作大通用集團,有說不出來的貓膩在裏面。舉的例就是通用金融。
我看了又看,實在不了解,我直覺地認為,棗子這本雜誌上的記者們,可能都不理解所謂的通用金融是幹什麼的,沒錯,它現在也許什麼都幹,但最早的時候,這可是個大得不得了的創見喲。就四個字:「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這概念,也不是十九世紀就有了,是戰後慢慢才興盛起來的,原來,就跟現在的中國一樣,你要搞分期,得跟銀行打交道,可是,這些汽車公司辦金融服務的意思,就是告訴你,「閣下毋需再看中國商業銀行櫃檯小姐的臭臉,你的分期,由我們汽車公司來和你簽定。」
我再說一句,這些汽車公司的金融服務,早年可是這樣必不可少的一種商業行為,就像豐田汽車一樣,台灣買豐田汽車,辦的分期,就是跟汽車公司來往,中間根本沒有銀行存在。
當然,現在也許變質了,可是你得把時間往回去想,當年,這些服務出來時,中間的計較有多可怕,得搞掟政府,搞掟股東,得承擔風險,等等等等,現在看人吃果子了,從來沒想過,以前開荒山的時候,面對的,可是一山的老虎野狼呀。
怎麼去重評韋爾奇?現在這些記者們,從學校出來,未歷世事,就從記者開幹,連最起碼的公司行號都沒待過,又怎麼能有足夠的經驗和想像力,去判斷變化不斷的商業行為呢?
說回微利,微利的問題,我認為有好幾個,主要是門檻的降低,社會集資的方法和平台都多了,你能作動畫,我也能作,你能賣電腦,我也行呀,你能賣汽車,我又何嚐不能,大家都在作商業活動,大家的子彈都多,技術你有我也有,跨國行銷早些年是個知識,現在隨便一家公司,都能夠作全球性的賭局,因為,工具太簡便了。有太多的人幫你作上游,中游和下游。
就跟分期付款一樣,早年,要搞這個,得要說服銀行,逼得汽車公司自己作。但,過了幾十年,現在你再作金融,把一個公司超過五成的利潤在上面產生,ok,也許中間就有貓膩了。因為,現在的銀行可以很充份地提供這部份的服務……。
但,這話再怎麼說,也不能因為現在有貓膩,就去否定人家幾十年前的努力,這話是說不通的。
同樣,說回來賈布斯,不能因為有了imac,有了ipod,我們就來說,現在搞商品設計很重要,可大家不要忘了,在imac之前,全世界的電腦都是一個樣,白,又白又方的銀幕、機殼和鍵盤。一切的一切都是死的。
當賈布斯突然弄個透明的,把電腦裝在銀幕裏的電腦出來,請注意,當時的驚訝。
賈布斯作的事,就跟玩具總動員一樣,到今天,皮克索強調的,從來不是像「final fantasy」一樣,什麼頭髮,材質,什麼光影,什麼技術,人家強調的,一直就是那個叫你進劇院的驅動力。
就跟你去買imac一樣,是那種神奇的驅動力,我的媽呀,電腦「終於」長成這個樣子了,我的天呀,皮克索作了一部講退休超人重出江湖的動作卡通影片。
這是微利時代,賈布斯屹立不倒的主要原因。
他讓人在數不完的選擇下,有了明確的驅動力,我就是要一台ipod。不要給我別的。
我不要看馬達加斯加,我要看超人特攻隊。
這種非買不可的力量,是這個時代最重要的問題,你只要有這根筋,就能跟賈布斯一樣,把電影和電腦和小家電,都當一回事來賣。因為他有了神賜的天才,他能夠勾引你的慾望。
就跟一些女人一樣,不管她長得美醜與否,她就是能讓男人為她神魂顛倒。
他們有這個神奇的知性。
賈布斯就是這樣的人。LV老板,也是這樣的人。蒂芬妮的老板,也是這樣的人。
這樣的人不多喲。他們作的,也許都是一些很爛的東西,就像LV,不過就是塑料的爛包包,可是它卻能讓女人為之瘋狂。
狄士尼在世的時候,因為狄士尼是這樣的人,所以狄士尼能一年一部,年年叫人買賬,狄士尼死了,狄士尼再有同樣的技術,再有同樣的能力,狄士尼再也不是狄士尼了。
這,就是天才。是gift。是不可說的,不能教的,不能夠被分析理解的,天才。
繪畫有天才,打仗有天才,搞權謀有天才,難道作生意就沒有天才。
當這些雜誌們在作什麼重新評價某某某的文章時,於我看來,只覺得悲哀。這是平凡人的反動,因為,他們不能服氣,不能低頭承認天才的存在,所以,他們要反動,要去推翻天才的存在。
我還是那句話,蘋果確實是爛東西,蘋果這公司出的玩意,我都不會買,但,我絕不會去否定賈布斯作為天才的存在。
就跟你也許不喜歡畢加索,但,在畢加索的畫前,一定要低下頭來。
这个帖子的牛叉之处,第一层,不用说了,就是分析Jobs了。
对于我私人的帮助,也就是中间那一段,其实还是一个立场的问题:我信什么?不信什么?是成败论英雄?还是有其他特殊的价值观?
晚上回来又跟老歪聊了一通。关于立场这件事,说来也够惭愧,早在2002年6月,他就跟我说过这问题,那时半知半解,之后他又几次就我的文章说过类似的意思,我还是没能落实到实践。今天想来,大概还是因为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我没有明确,什么是我发自内心的相信某种价值观。
当然了,即使想明白,也需很多坚持,很多技巧。
不过考虑到我现在还停留在一思路混乱,随意发言的阶段,还是先该多想明白这个问题。
由 张亮 发表于 August 3, 2005 11:27 PM
评论
我觉得jobs还是可分析的,如果把他的成功都归结于天才,那ge就没必要去研究jobs,转去研究老天好了。:)
由 zire 发表于 August 4, 2005 01:11 PM
不知道是不是我愚钝,我看来看去怎么都觉得老歪说得是jobs有营销&创意上的天才,反正就是能把很滥的东西卖的很好,而不论战略上是否先见。
而窃以为GATES之所以能当N年的老大是因为他大战略上的天才,而总要压制战术天才一头。而这个叶子上的文章虽然令我大开眼界非常佩服,但好像都偏营销这样战术层面的哦(当然不是贬低战术),是不是因为笔者觉得战略是个空泛又不好检验的东西呢。
再推荐一个链接,虽然你也许已经看过http://www.chiefci.com/download/波特在华演讲报告.doc
由 macemakemaster 发表于 August 4, 2005 04:03 PM
mace同学是怎么跑来的捏?为什么不留下自己的blog捏?
战略,恩,是个很难说的事啊。反正我认为,至少外人很难说了,一说,就成了事后总结。
比如微软,你可以说Bill Gates是大战略上的天才。不过他显然也不是刚做dos的时候就战略出windows了。他最天才的地方,还是让IBM认为操作系统不重要,而他在这里做大了。这终归是个大方向上的事。
而且,战略这个东西,终归是靠落实。这是我这个blog越来越愿意说具体产品的原因。当年HP收购COMPAQ的时候有很完整的战略,DAIMLER收购CHRYSLER时也有,全歇菜了。现在ADI收购REEBOK,一定也有,成败依然不清楚。
记得gates做windows第一代的时候,让ballmer负责,产品老跳票,gates说,你大爷的,这个东西到今年下第一场雪之前还不出来,你就滚蛋。结果就……
多谢你的推荐,还没看过,这就抽空看
由 vagabond 发表于 August 4, 2005 05:10 PM
是不是因为笔者觉得战略是个空泛又不好检验的东西呢
_________SEE:)
但是的确是很难讨论的东西
我不贴的原因是我的BLOG太差了,等我觉得可以见人了再贴吧
由 macemakemaster 发表于 August 4, 2005 05:32 PM
我觉着战略这个词,对于像微软,像通用这种怪兽级的企业来说,是一个虚幻的词。因为不论他们定出什么战略,都会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不论这个战略有多么白烂,由微软、通用这个级别的手腕来操作,都不可能亏钱——要说亏,那也不叫亏,叫砸钱,砸得够厉害,能硬生生砸出一片市场来。你看微软前两年.NET的概念叫得多欢,现在不就闭口不谈,转攻MSN了吗?你能说那是个失败的战略吗?所以我觉着,像这种级别的企业的战略的商业价值,是对于跟进的中小企业来说的,你跟对了就赚钱,跟错了就赔钱,而对于比尔·盖茨来说,“战略”这个词可能已经褪去了商业价值的外衣,而上升到“创造一个怎样的未来”的层次了。
由 -2 发表于 August 5, 2005 12:55 AM
主要指的是小盖刚开始的时候的卡位选点等等的战略,它又不是生下来就是怪兽,才20几年嘛。
的确视窗不是微软(男人起这个名字实在是.....)第一个研究。我不懂技术,但是他当时先购买别人的DOS自己加工,又在dos很成功的时候转window,又在里边捆绑ie垄断互联时代,不断变化又能抓住,或按说创造,主旋律。我想这个里边就有他方向&路线选择的厉害。而jobs在搞鼠标搞机箱的创意上是成功的,但是大的方向是只有早期苹果机的战例。所以世界上就是有vagabond说得什么前瞻性类似什么的,而不仅仅是滥东西卖出去的智慧。
MS现在钱多人傻了,当然迟缓多了。而且金矿也不像以前那样好找。但是现在看来他抓的点还是很有未来的
由 macemakemaster 发表于 August 5, 2005 02:09 PM
其实战略这个东西,也是抓机会,但对于多数企业来说,抓手边的机会,比抓未来预测的机会,要容易的多。太看重战略,也很容易丢掉手边的机会。
微软今天还很NB,依然是因为把着手边的机会不放。
由 vagabond 发表于 August 5, 2005 03:34 PM